- 主辦單位:DSC鑽石服務中心
- 活動主題:「一克拉的鑽石,100分的心意」部落格徵文活動
- 獎項說明:
- 撰寫部落格:
- 2010/1/3前,在自己的部落格中發表愛的故事並於活動網頁完成投稿及回報。
- 字數限制於500字以上。
- 每人可發表文章上限為2篇,組別分為:伴侶組及家人組
*伴侶組:您與情人、伴侶之間愛的故事。 *家人組:您與父母、子女之間愛的故事。 - 經DSC評審團評選為第一名者,即可獲得裸鑽(市價NT$300,000元),配上DSC專屬設計師依照您愛的故事,量身設計的戒台,打造專屬於您獨一無二的鑽石戒指。
- 評選標準:
(1) 故事性:60% (2) 商業販售可行性:30% (3) 設計理念:10% - 活動期間榮獲網友票選第一名,即可獲得銀飾對戒一組(市價NT$3600元)。
- 張貼廣告貼紙:
- 2009/12/15~2010/1/10索取閃亮鑽石貼紙放置於部落格中。
- 回報張貼網址及個人基本資料。
- 活動期間內完成回報的網友,抽出一位可獲得銀飾對戒一組(市價NT$3600元)。
- 應援投票:
- 於2010/1/4~2010/1/10投票期間內,參與投票就有機會獲得銀飾對戒一組。
- 每人每小時限投一票。
- 活動期間內參與投票網友,抽出一位可獲得銀飾對戒一組(市價NT$3600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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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遵守以下注意事項,若有違反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
- 部落格文章需張貼至活動結束。
- 請確保閃亮鑽石貼紙於部落格中完整成現,並放置至本活動結束後。
- 榮獲DSC評審團獎項者,需配合新聞採訪、公關媒體活動與一切義務。
- 每人每小時僅可針對每件作品投一票,若違反上述規定,或以不實方法惡意灌票者,經查證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- 參賽者需提供正確聯繫資料。得獎名單公佈後,主辦單位將以電話方式聯絡得獎者,若無法與參賽者取得聯繫,則主辦單位有權決定遞補人選。
- 參賽者需填寫正確的個人身份資料,並於得獎後出示個人身份證件,經核對非為本人或個人資料有誤者,將取消得獎資格,由主辦單位決定遞補人選。
- 若獎項金額超過20,001(含)元以上,獲獎者需自行負擔10% 中獎所得稅。
- 本活動之所有獎項,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- 為鼓勵參加投稿網友,除評審團獎項外,其三項獎項無法重覆獲得,若有重覆狀況,則由第二順位遞補。
- 每件參賽之文字、圖片均為參賽者提供,若經檢舉為抄襲或是節錄他人作品,一經查證則取消參賽資格,同時相關刑責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-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台、澎、金、馬之網友參與。
- 獲選之愛的故事及相關圖片,參賽者無條件提供DSC於大眾傳媒(平面、雜誌、印刷…)宣傳使用;並授權DSC依據實際需求潤飾文字…等作業。
-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,DSC及其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。
- DSC鑽石服務中心擁有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,無須事前通知,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。